善款岂能是糊涂账(大批万科老员工致信清华)
资讯
2024-04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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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善款岂能是糊涂账,大批万科老员工致信清华?
我是予小草,我来回答。
时间得回到4月初,王石率万科员工将2亿企业股捐赠给清华大学,对应市值高达53亿元。捐款是王石和万科员工高风亮节的举动,赢得各界一片赞誉。当然,大家确实只记住了王石和万科,却记不住无名氏“万科全体员工”。
捐赠当天,王石发微博:36年,感君托高义,终不负初心!捐赠完成后,王石心情一直很不错, 微博几乎日更,满是他攀岩、爬山、赛艇的动态。
但最近两天,王石却被人举报到证监会,说他涉嫌侵犯万科全体员工权益。举报人是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,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万科的前员工。
他说:“我觉得这件事涉嫌侵犯万科全体员工权益,已经有20多名万科老员工支持我实名举报。”
韩世同先生不仅发表了公开信,还向证监会实名举报,并表示要再发起公益诉讼,大有誓不罢休的意思。
你肯定也有一个疑问,万科企业股到底是谁的?1988年,万科完成改制,改造后60%为国家股,40%为企业股。根据当时的规则,企业股的“操作和处理”由企业“自主决定”。
别的企业都分配给创始团队了,但王石等人放弃了,王石觉得突然有了钱,会给自己惹来祸端,而且家族也没有掌管财富的DNA。在现实财富和干一番事业当中,王石团队选择了后者。
“首先我觉得这是自信心的表示,我选择了做一名职业经理人,不需要通过控制股权也能管理好企业。”“其次在中国社会尤其在80年代,突然很有钱,是很危险的,从传统文化来讲,不患寡,患不均。”“在名和利上,我的本事不大,只能选一头,我就选择了名。”当时没有分配,企业股交由万科职工委员会管理,王石曾公开表示,管理层建议,将职工股成立一个基金,只要在万科的职员,新老都有享用权。
所以企业股,是属于全体员工的。
企业股的用途被设定为职员福利,重点照顾1988年以前进入万科的职员,另外的用于回馈社会,做公益活动。不排除一种情况,万科的全体员工被感召了,或者被票决了。
随着万科的发展,这笔股权不断被摊薄,但却不断增值。今年1月王石公开说,要是没放弃 万科股份,现在至少是百亿富翁,到今年4月捐赠时,企业股对应的股票价值高达53亿元。
据举报人说,还有不少万科老员工也要举报王石。他们质疑的是企业股权属不应该模糊为“全体员工”,大多数人离开万科的时候都两手空空。而且万科都无权决策的捐赠,王石和企业股中心竟然决定了?万科全体员工的利益是不是受到了侵犯?
这其实无关捐赠本身,32年前的那张股权激励的大饼,不知道圈进了多少万科老员工的美好青春,而最后这张大饼化成了公益之大爱。
因此,投资者和员工都应懂一个道理,当高管承诺的权益乃至激励没发到手里,千万别当真。否则当你觉得不公愤然而起的时候,只会感到一种荒诞的堂吉诃德式孤独。
35年来,万科员工有很多,入职的、离职的,加起来有几十万人。
据上海证券报报道:
万科企业股中心章程第三条规定,本企业的宗旨是:管理企业资产,通过合法投资、运营,使其不断保值升值,并将企业资产及收益最终全部用于公益事业;第八条规定,理事会直接决定或授权法定代表人将企业资产、利润用于公益事业;第十条(五)规定,本企业宗旨不允许修改,本企业章程的其他内容,不得与本企业宗旨相冲突;第十六条(三) 规定,本企业利润不作分配,除依法需要提取相应资金外,全部计入资本公积,并最终用于公司宗旨所指定的方向。看到了么?经过万科全体员工大会的决议,这笔资产是必须最终全部用于公益事业的。
而且宗旨不允许修改。
斩钉截铁,没有留下任何转圜的余地。
目前看来,举报者的疑问只能由监管层调查定性。 万科企业股的处置虽然是历史遗留问题,却对上市公司等股权资产治理具有警示意义。
万科53亿元企业股捐赠清华的一事,自然是一件值得称道的公益。但是当聚光灯闪烁在王石一个人身上的时候,那些将自己的权益交给公益的前万科员工,似乎有一种“为他人做嫁衣”的失落,确实没有太多的存在感和荣誉感。
这事还在调查中,静待结果。
喜欢的可以关注我哦,更多精彩内容等你来看,持续更新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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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善款岂能是糊涂账,大批万科老员工致信清华?
我是予小草,我来回答。
时间得回到4月初,王石率万科员工将2亿企业股捐赠给清华大学,对应市值高达53亿元。捐款是王石和万科员工高风亮节的举动,赢得各界一片赞誉。当然,大家确实只记住了王石和万科,却记不住无名氏“万科全体员工”。
捐赠当天,王石发微博:36年,感君托高义,终不负初心!捐赠完成后,王石心情一直很不错, 微博几乎日更,满是他攀岩、爬山、赛艇的动态。
但最近两天,王石却被人举报到证监会,说他涉嫌侵犯万科全体员工权益。举报人是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,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万科的前员工。
他说:“我觉得这件事涉嫌侵犯万科全体员工权益,已经有20多名万科老员工支持我实名举报。”
韩世同先生不仅发表了公开信,还向证监会实名举报,并表示要再发起公益诉讼,大有誓不罢休的意思。
你肯定也有一个疑问,万科企业股到底是谁的?1988年,万科完成改制,改造后60%为国家股,40%为企业股。根据当时的规则,企业股的“操作和处理”由企业“自主决定”。
别的企业都分配给创始团队了,但王石等人放弃了,王石觉得突然有了钱,会给自己惹来祸端,而且家族也没有掌管财富的DNA。在现实财富和干一番事业当中,王石团队选择了后者。
“首先我觉得这是自信心的表示,我选择了做一名职业经理人,不需要通过控制股权也能管理好企业。”“其次在中国社会尤其在80年代,突然很有钱,是很危险的,从传统文化来讲,不患寡,患不均。”“在名和利上,我的本事不大,只能选一头,我就选择了名。”当时没有分配,企业股交由万科职工委员会管理,王石曾公开表示,管理层建议,将职工股成立一个基金,只要在万科的职员,新老都有享用权。
所以企业股,是属于全体员工的。
企业股的用途被设定为职员福利,重点照顾1988年以前进入万科的职员,另外的用于回馈社会,做公益活动。不排除一种情况,万科的全体员工被感召了,或者被票决了。
随着万科的发展,这笔股权不断被摊薄,但却不断增值。今年1月王石公开说,要是没放弃 万科股份,现在至少是百亿富翁,到今年4月捐赠时,企业股对应的股票价值高达53亿元。
据举报人说,还有不少万科老员工也要举报王石。他们质疑的是企业股权属不应该模糊为“全体员工”,大多数人离开万科的时候都两手空空。而且万科都无权决策的捐赠,王石和企业股中心竟然决定了?万科全体员工的利益是不是受到了侵犯?
这其实无关捐赠本身,32年前的那张股权激励的大饼,不知道圈进了多少万科老员工的美好青春,而最后这张大饼化成了公益之大爱。
因此,投资者和员工都应懂一个道理,当高管承诺的权益乃至激励没发到手里,千万别当真。否则当你觉得不公愤然而起的时候,只会感到一种荒诞的堂吉诃德式孤独。
35年来,万科员工有很多,入职的、离职的,加起来有几十万人。
据上海证券报报道:
万科企业股中心章程第三条规定,本企业的宗旨是:管理企业资产,通过合法投资、运营,使其不断保值升值,并将企业资产及收益最终全部用于公益事业;第八条规定,理事会直接决定或授权法定代表人将企业资产、利润用于公益事业;第十条(五)规定,本企业宗旨不允许修改,本企业章程的其他内容,不得与本企业宗旨相冲突;第十六条(三) 规定,本企业利润不作分配,除依法需要提取相应资金外,全部计入资本公积,并最终用于公司宗旨所指定的方向。看到了么?经过万科全体员工大会的决议,这笔资产是必须最终全部用于公益事业的。
而且宗旨不允许修改。
斩钉截铁,没有留下任何转圜的余地。
目前看来,举报者的疑问只能由监管层调查定性。 万科企业股的处置虽然是历史遗留问题,却对上市公司等股权资产治理具有警示意义。
万科53亿元企业股捐赠清华的一事,自然是一件值得称道的公益。但是当聚光灯闪烁在王石一个人身上的时候,那些将自己的权益交给公益的前万科员工,似乎有一种“为他人做嫁衣”的失落,确实没有太多的存在感和荣誉感。
这事还在调查中,静待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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